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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6月17日)落案起訴一名賓館經理,控告他涉嫌於兩年內多次竄改賓館訂房紀錄,盜取房租共逾90萬元,並訛稱一個團體客戶拖欠賓館房租,以掩飾其偷竊行為。 李紀達,39歲,香港明愛(明愛)前助理賓館經理,被控共八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六項盜竊罪,以及一項欺詐罪,分別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第16A條。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天(6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
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一名保險公司助理經理招攬傀儡保險代理,以虛假資料申請投保,詐騙公司佣金等款項合共約460萬元,其三名下線傀儡保險代理則協助清洗犯罪得益逾230萬元。四名被告今日(6月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2個月至32個月。 周銳坤,35歲,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太壽香港)前助理分組經理,被判入獄32個月。他早前承認九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周銳坤三名下線傀儡保險代理蔡霈珈、鄭喬心及薛兆衡,年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飲品公司前經理,隱瞞服務供應商由其操控,詐騙公司判授多張總值約190萬元的戶外廣告採購訂單,並串謀下屬以多份虛假報價單及巡查報告誤導公司。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今日(6月10日)判處被告入獄33個月,並頒令充公被告犯罪得益60萬元。 陳永峰,41歲,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維他奶)市場部前經理,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公司經理,控告他向一個有商業糾紛的業務伙伴索賄200至300萬元,從而以最有利對方的條款解決該項糾紛。被告經審訊被定罪後,今日(6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10個月。 王文寧,65歲,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中煤香港,前稱環能貿易有限公司)時任經理,早前被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斥責被告濫用職權索賄,指貪污屬嚴重罪行,須予以阻嚇性刑罰,故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管工,向三名紮鐵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6,000元,協助三人繼續獲聘並安排其中一人超時工作以賺取「加班工資」。被告今日(6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 高俊彥,31歲,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浩洲工程)時任管工,被判監禁三個月及被頒令須向其時任僱主歸還逾12,000元,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被告早前承認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